世界开始大乱,联合国散伙还是改革?
达良厚
作为世界老大、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美国,都已成立私人化国际机构“和平委员会”来取代联合国安理会了,当下更是联手以色列,偷袭轰杀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等几十名高层了,安理会这个联合国核心机构却还只是在连清谈都不如地激辩一番,这是把联合国推到连中国古代东周王室都远远不如的节奏,真是可笑可怜可悲啊!
其实这不是在激辩,而是全世界在接受美国以色列的耀武扬威与嘲笑戏弄。这样“激辩”的安理会、联合国还有意义吗?不如散伙算了。
但冷静一想,联合国散伙至少还是有点可惜的。因为联合国不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大积极成果,而且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最高层级、最为先进的超前国际组织,是人类血与火换来的反对战争侵略、主张和平正义的迄今最伟大制度机制。
不散火就得改革,当下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生死存亡节点时刻了。但冷战结束以来喊了几十年的改革,因为绝对否决权而寸步难行,当下又加了一个美国及其“离洲乱局”的更大阻力,联合国改革要么当机立断、勇毅前行,要么停滞不前、慢耗慢亡。
当下如果真的有魄力推动联合国改革,首先得来一个火力侦查,看联合国是否存在改革的可能。这火力侦查就是做出制裁美国以色列联手侵略伊朗的决议,甚至把他们开除出联合国。
虽然美国自特朗普当政以来,早已在渐进主动退出联合国了,而今年密集发生的扣船、索地、绑架、侵略等系列“离洲乱世”行为,已完全藐视联合国,完全藐视人类良知正义了,足够制裁美国、开除美国出联合国十回八回了。如果能在联合国大会通过制裁或开除美国的决议,说明联合国还有继续存在的可能性。如果通不过制裁美国的决议,联合国只有遗憾退出历史舞台了。
这决议自然不能按老程序,得采取新程序来。(1)由联合国秘书长或者常任理事国或者任何一个会员国提出制裁美国以色列侵略伊朗决议案。(2)常任理事国投票表决,赞同或者否决,不得弃权。(3)安理会投票表决,赞同或者反对,不得弃权。(4)联合国会员大会投票表决,赞同或者反对,不得弃权。全体会员国投票表决结果是终决结果,只要超过半数通过就算通过。
如果终决结果没有通过决议案,那联合国只有散伙了,无力无效无益的维持,不如趁早散伙,早散早投胎。反正美国已经另组自己的联合国了,再组一个或几个也无所谓。
如果终决结果通过了决议案,而美国以色列愿意接受决议案,部分接受也行,那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美国以色列不愿接受决议案,那就视作自动退出联合国处理,联合国的存亡与改革便与美国以色列没有关系了。
联合国的改革,可以按当下急迫改革和长远持续改革两步推进:
第一步,联合国的当下急迫改革,这是联合国继续前行必须马上做到做好的,主要是做好三件事:一是限制否决权,二是扩大常任理事国席位,三是会费及时缴纳制度。
限制否决权这件事,是联合国改革成败的关键,是联合国能否前行的关键。过去的无限绝对否决权,已成联合国改革和前行的最大阻力了,不改革为有限相对否决权,联合国就不用改革了,也根本不能前行了。所谓有限相对否决权,是指在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如果存在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安理会全体表决,只要超过半数票反对该否决,就认定该否决无效。
扩大常任理事国这件事,是当务之急。这在冷战结束后就喊了,而且持续不断地喊,方案一个接一个的出,结果一个接一个的通不过。为什么呢?根本原因是否决权不受制约。直接原因有明暗两个,明面上的原因是提名的入常国中,没有一个能获得全面支持,甚至日本这样的不正常国家、不反省二战暴行的国家总被列入提名。暗中原因是,联合国现有五常中,有的已缺乏常任能力,有的已失去常任品德了。
其实扩常之路之所以艰难,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还有我们忽视了冷战结束后世界多极化、区域化、全球化这个活生生格局现实原因。如果我们扩张一下思路,超越个体国家入常思维,改为个体与团体常任理事并行制度,这扩常甚至整个联合国改革也许就顺利了。
所谓个体团体常任理事并行制度,就是在现行个体常任理事国制度基础上,实施团体常任理事制度。团体常任理事,由相关区域国际组织担任,根据人口数量按洲际分配指标。比如北美洲、拉丁美洲如果各安排一个团体常任理事指标,那欧洲、非洲则各安排两个团体常任理事指标,而亚洲(包括大洋洲)则安排三个或者四个团体常任理事指标。个体常任理事国数量不得超过常任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采用自由竞选制,5年一任。联合国对常任理事每年搞一次信任投票。现有常任理事国可以自行退出,也可以搞信任投票开除出常任理事席位。
会费及时缴纳制度这件事,首先得明确会费缴纳必须公平。可以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分为三档:最低档为联合国会员国会费,数量较小,每个国家都一样。中档是安理会成员国会费,数量较大,每个国家也一样。最高档是常任理事会费,数量最高,每个常任理事平等缴纳。年度会费必须及时缴纳,不得延迟,延迟必究。
第二步,联合国长远持续改革,自然是联合国制度机制的全面优化。这得寻机逐渐有序推进,但首先要明确两个前提认知:一个认知是伟大制度不可废,因为联合国的宗旨理想是一个超前的世界级治理的伟大制度机制设想,可以用到国家灭亡也基本不会过时。另一个认知是机制改革不可停,必须渐进持续改革,把联合国往有权威有效率的世界政府稳步推进。
(2026年2月16日-3月4日)